廣東呼喚許久的高校學分制改革文件,近日終於出台。作為題中應有之義,全面學分制、跨校修讀必修課、大學提前畢業等學霸們期盼已久的校園新政,給大學校園吹來了陣陣學生自主學習之風。在這項指導性文件當中,還提出了試行國外普遍實行的“彈性學制”的解決方案,允許各高校根據不同專業的特點確定彈性修業的年限範圍,確定學生可保留入學資格、保留學籍、休學、停學創業等有關期限。
  如果說學分制的改革,絕大多數內容主要是校園所關註的,涉及的資源調度配套等問題,主要由教育部門來解決。那麼,社會未來要銜接的,恐怕就是如何應對承接部分保留學籍的休學學生等問題了。不言而喻,高校學生走出校園到了社會,就是社會勞動力了。以往,我們對這部分優質的社會勞動力,主要是以學生的學業畢業資格和學位資格來加以界定的,薪酬標準也大致按照本科生、碩士生、博士生加以區別。而畢業生進入社會以後,很多中心城市或次中心城市的戶籍制度,也是對這些就業學生網開一面,以保障其享受公共社會服務的底線。這些試行多年的政策,都是一刀切的,實施起來,已經約定俗成,非常流暢。
  然而,當實行學分制改革之後,很可能有相當部分的保留學籍學生,因為種種原因流向社會,成為社會優質勞動力的“準成品”和“半成品”,這部分人員的社會權益應該怎樣界定和保障,很可能就成為社會的新問題。社會應該醞釀怎樣的政策,保障他們能夠實現“邊工作邊學習”的夢想,這成為迫在眉睫的一個環節點。在社會普遍的公共組織當中,按照目前的招聘標準,這些人肯定是入門無緣的,而企業用工制度當中,多數可能也會拒之門外。在“唯學歷”用人的背景下,希望保留學籍從事一段工作以後再回頭學習的機會,實際上非常渺茫。事實上,在比較成熟的社會,用工制度中的“準入”資格,並不是完全是以學歷來區分的。相反,行業當中的定向培訓,是就業的基礎,很多勞動力只要取得行業培訓資格,就可以就業,並不一定需要什麼學歷。這種制度自然也起到優化勞動力結構的作用。
  學分制改革其實不僅僅是教育部門的事情,一旦改革啟動,社會的其他公共政策,也應當有相應的調整。學分制改革以後,各種以新的形態流到社會的勞動力,怎樣延續他們的社保、醫保、戶籍等等,都是要做出銜接調整的。否則,這種改革的不完整性,很可能會釀成新的“歷史遺留問題”。
  唐螂  (原標題:“學分制”改革還缺社會政策配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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